跟网游最大的区别,Second Life没有场景设置,没有情节设置,这里的“居民”{Second Life里的玩家不愿意被叫作“玩家”,而是“居民”--residents}一开始什么都没有,除了一个很强大的工具:脚本{scripting language}。只要你有足够的想象力,你可以用这个脚本工具创造任何东西,衣服,店面,寓所,就好像搭“乐高”玩具一样。跟“乐高”不一样的是,在这里连每一种积木的样子,功能,跟其他积木的接口,你都可以自己设计。
英格兰一位35岁的工人,赋闲在家,开始只是无聊才玩Second Life,很快他就用脚本工具创建了一个跳舞球, 这样,一对男女的“爱娃她”在一起,点击一下这个跳舞球,就可以拥抱在一起跳上一曲。很快这个跳舞球就变得非常流行,他每天可以卖掉300个左右,约300Linden币{合一个1美金}一个。这样他一个礼拜就有约1900美金的收入,养家是够了。
还有一位31岁的澳大利亚程序员Nathan Keir,在Second Life里创建了一个叫作Tringo的游戏,结合了“俄罗斯方块”和“宾果”游戏{Tringo = Tetris + Bingo},目前卖了226个,每个约15000Linden币{合50美金},以至于一家叫Donnerwood Media的真实世界里的游戏公司愿意付五位数来购买这个游戏的版权,然后把这个游戏发布到真实世界的游戏平台。
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。 根据网络游戏服务公司IGE的调查,2005年约有10亿美金的真钱花在购买虚拟空间里的虚拟物品{包括所有的网络游戏,不仅是Second Life},而今年则会达到15亿美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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